为壮大社会化农技服务力量,推动农技推广服务组织多元化发展,根据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部署实施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2024年拟建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个和特聘农技员3名,向社会公开遴选。现将有关遴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要求
(一)遴选程序
示范基地向所属乡(镇)提出申请,由乡镇审核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申请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技术负责人等信息,并提交营业执照,经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遴选确定后,按照统一要求,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
(二)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示范基地所属单位(科研推广单位试验示范基地、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地等)应在相关部门正式注册,基地所属单位属于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示范基地应拥有自主产权或土地流转合同期5年以上。
3、基地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有较强的技术力量,蔬菜、水果、粮食基地规模相对连片100亩以上;食用菌采用标准化生产厂房工厂化生产,年投资20万元以上,生产面积200平方米以上。
4、基地示范展示的产业、技术要聚焦我县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和主推技术,对优质高效绿色技术推广和农业产业升级能够起到积极作用。
5、基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6、有较强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能力,有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能力。
(三)示范基地的职责
1、按照项目要求进行基地建设,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全面落实。
2、明确基地负责人和技术指导专家,规范基地管理,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3、每个基地每年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不低于4项,明确专人对每一项技术的试验示范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4、要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定期组织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到基地观摩和学习,每年开展3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
5、基地规范使用资金,实行资金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四)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示范基地确定后,按照省农业农村厅方案要求实施,经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验收合格后给予适当补助,补助范围主要用于基地标牌制作、种子(苗)、农药、肥料等,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要求
(一)遴选程序
向所属乡(镇)提出申请,由乡(镇)审核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经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专家组遴选确定。
(二)遴选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主要类型
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技推广经营服务单位、农机(农资)经营服务单位等。
(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具备的条件
1、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作业人员、服务场地。
3、具有持续运营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优质,有规范的服务协议,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承包种植粮食作物500亩以上、蔬菜(含食用菌)作物50亩以上,且自主拥有相应的耕、种、收割等机械。
(2)自主拥有耕、种、收割等机械,开展土地托管服务面积500亩以上。
(3)自主拥有大型喷药植保机械,一天一次性防治面积不低于200亩。
(4)有较强的示范带动能力,可独立开展培训,为农户长期提供技术服务,有新技术、新品种推广经验。
三、特聘农技员遴选要求
(一)遴选程序
向所属乡(镇)提出申请,由乡(镇)审核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经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专家组遴选确定。
(二)遴选条件
特聘农技员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有较强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三类群体中招募:
1、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植保专家。
2、乡村兽医、动物防疫专家。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农机专家。
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和退休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三)工作职责
1、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
2、为脱贫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
3、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基层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等。在与特聘农技员签订的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中,明确细化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9日
联系人:曹瑞华电话:0351-5323392
现场报名地址:县城南大街党校巷口娄烦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娄烦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3月29日
标签: 农业 示范 基地 服务 遴选 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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