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教育学院关于选调高中语文和高中历史专职教研员的公告

辽宁教育学院面向全省选调高中语文和历史专职教研员,选调范围包含在职教研员、特级教师、省级名师等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需具备副高级职称、丰富教研经历、专业成就和教学能力。选调程序包括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业绩评价、面试考核、考察和使用,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12日。选调旨在加强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为全省教育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支持。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落实国家和省教研工作文件要求,配齐建强省级教研员队伍,高质量推进全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高中语文和高中历史专职教研员选调工作。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高中语文专职教研员1人; 高中历史专职教研员1人。

二、选调范围

全省县区级及以上在编在职的教研员,高中特级教师或省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违法违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在选调范围之内。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顾全大局,团结协作,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在业界有良好声誉;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和教育教学能力,有丰富的教研工作经历,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3.年龄为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

5.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从事本学科教龄10年及以上;

7.具有3年及以上教研组长、专兼职教研员等教研工作经历。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3月1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

(二)专业条件

1.具有市级及以上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荣誉或人才荣誉;

2.在省级及以上范围作学术交流与业务培训,有积极学术影响;

3.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团体中本学科专业委员会担任职务,或在省级及以上本学科教研赛事中担任评委;

4.设计并开展县区级及以上学科教研活动,高质量指导学科教学改革,有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指导奖;

5.主持并完成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6.主持的研究项目荣获省级及以上基础教育优秀成果奖,或获省级及以上优质课,或以第一作者(含第一主编)公开出版过学科专业领域研究著作,或第一作者在教育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2篇以上;

7.指导学科团队建设、培养骨干教师等方面成效突出或参与送教、援教工作;

8.参与国家课程建设,指导校本课程开发与建设;

9.参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研究与实施,或参与市级及以上学科教育质量标准与学科评价体系的制定与实施。

四、报名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业绩评价、面试考核、考察与使用等环节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1.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辽宁教育学院官方网站(www.lnie.ln.cn)上统一发布。

2.报名方式

本人持报名登记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

3.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4月1日-12日9:00-11: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辽宁教育学院(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号)307室。

4.提交材料

①《辽宁教育学院基础教育专职教研员选调报名表》(附件);

②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

③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

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⑤正规医院或体检中心体检报告原件(2023年1月1日以后)。

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其中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原件、复印件需在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现场审核后原件返回,复印件不退还。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5.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赵 桐 电话:024-86850072(工作日)

附件:辽宁教育学院基础教育专职教研员选调报名表

附件:辽宁教育学院基础教育专职教研员选调报名表.doc

标签: 选调 教研员 原件 省级 以上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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