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纪委区监委拟聘用一批临时辅助用工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拟聘用人员名单已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29日-4月7日,如有异议可拨打监督电话反映。请注意,该内容受大兴区纪委区监委版权保护,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大兴区纪委区监委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整体工作部署,经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及录用原则,经过体检和政审,现将我单位临时辅助用工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7日
监督电话:010-6125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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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纪委区监委
2024年3月28日
标签: 监委 大兴区 2024 纪委 用工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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