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云南省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为促进“政产学研用”融合,云南省启动第二批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选聘工作。科技副总要求拥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任职企业需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产业导师面向知名企业高管和技术专家,对学历、职称和年龄有放宽条件。申报流程包括企业提交需求和意向人选申报,以及高校组织推荐产业导师。选聘工作将于5月15日和5月20日截止,旨在培育新质生产力,支撑云南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促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进一步引导广大人才服务和支撑云南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根据《云南省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选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云组发〔2022〕25号),现就第二批云南省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云南省科技副总

云南省科技副总是指从省内外高校(含高职院校,下同)、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选聘科研人员到云南省内企业兼任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技术副总、研发副总、技术总监、研发总监、技术中心主任、研发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等技术职务。

(一)申报云南省科技副总岗位的企业条件

1. 为云南省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申报企业应当具有下列资质之一:企业为国家或省级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企业法人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等;企业建有国家或省级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

3. 意向人选明确的申报单位,意向人选及其所在单位与申报企业不存在创办、投资、入股等关系。

(二)云南省科技副总申报人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有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可放宽至60周岁。

2. 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相关学科(专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 派出单位为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本科院校、高职院校、部属院所、省属院所等。所在学科(领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或为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省级及以上一流建设学科(高职院校申报人所在专业应为省级及以上优质专业)。

4. 云南省外申报人,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优先支持;省内申报人,“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优先考虑。

5. 急需紧缺人才可在学历、职称、年龄等方面放宽条件。

二、云南省产业导师

云南省产业导师是指从云南省内外知名企业选聘企业高管、技术专家到省内高校兼任学生指导老师。

(一)申报云南省产业导师岗位的高校条件

1. 省内高校,着重支持与重点产业相关的应用型专业开展产业导师选聘工作。

2. 申报高校与意向人选及其派出单位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3. 具有支持产业导师聘用的相关制度和条件。

(二)云南省产业导师申报人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有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可放宽至60周岁。

2. 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相关学科(专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 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级和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优先考虑。

4. 热心高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遵守高校师德师风准则。

5. 急需紧缺人才可在学历、职称、年龄等方面放宽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云南省科技副总申报程序

1. 意向人选明确的企业。以企业为主体组织申报人在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index)上申报,具体流程详见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操作说明”栏目“用户使用手册”。填报及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18:00;推荐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 意向人选不明确的企业。企业结合实际提出云南省科技副总岗位需求,在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index)首页“调查问卷栏目”填写云南省科技副总岗位需求征集调查问卷(无需登录)。岗位需求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根据征集到的岗位情况,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省科技副总选聘办公室(省科技厅),研究提出建议岗位,通过公开选聘等方式,征集云南省科技副总意向人选。省科技副总选聘流程另行通知。

(二)云南省产业导师申报程序

高校结合实际提出云南省产业导师岗位需求,由申报高校为主体,组织符合条件的意向人选填写产业导师申报书(附件),经高校党委研究同意后,于2024年5月20日18: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版光盘)报送云南省产业导师选聘办公室(省教育厅)。

四、联系方式

(一)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余金华,0871—63991580。

(二)省科技副总选聘办公室(省科技厅)

联系人及电话:夏欣、楚思清,0871—64638005;邱玉娜、王可心,0871—63130013。

邮寄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8号云南省科学技术院2号楼503室;邮编:650228。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4001616289。

(三)省产业导师选聘办公室(省教育厅)

联系人及电话(传真):吴倩,0871—65141453。

邮箱:jytrsc007@126.com。

邮寄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2号710室;邮编:650223。

附件:云南省产业导师申报书

中共云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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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云南省 申报 副总 导师 选聘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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