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启东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简章

启东市委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资料管理员。报考条件包括拥护宪法、政治可靠、品行端正,年龄3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招聘采用实物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实物操作考察新媒体软件操作熟练程度。面试重点考查政治素质和综合协调能力。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中共启东市委政法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资料管理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可靠,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身心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反响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传媒专业优先考虑。有从事新媒体编辑、运营等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的可放宽到40周岁。

4. 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计算机基础,能熟练掌握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小视频等新媒体软件的编辑、剪辑、发布,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职业素质。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姻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中共启东市委政法委员会(启东市世纪大道1288号),市政府办公大楼717办公室。

4.报名注意事项: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③二代身份证;④毕业证书;⑤其他荣誉或获奖证书等。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市委政法委招聘领导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报名资格,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实物操作+面试的形式,实物操作主要考察招聘人员新媒体软件操作的熟练程度。根据实物操作考试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开考比例的,由招录单位另行研究,确定招录人员数量及方式。面试重点考查报名对象的政治素质、综合协调能力等,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按实物操作占50%、面试占5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和政审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南通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的有关规定。

3.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招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相关网站和政法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对公示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四、人员性质及基本待遇

招录人员的性质为编外劳务派遣合同工,录取后与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受中共启东市委政法委员会日常管理,待遇按照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下发的《启东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劳务人员工资标准》文件执行,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本单位不提供住宿。

五、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组监督下,由启东市委政法委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生往返交通费、食宿费、体检费自理。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中共启东市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513-80790257。

附:中共启东市委政法委员会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启东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标签: 招聘 人员 报名 聘用 政法委员会 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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