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仲裁秘书和综合岗工作人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仲裁秘书1名
1、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法学类、汉语言文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能力突出者年龄可放宽在40周岁以下;
(4)熟悉电脑操作及OFFICE办公软件,打字速度60字/分以上,准确率95%以上或具备相关计算机类技术等级证书者优先;
(5)会说或能听懂本地话、通过司法考试优先。
2、工作内容:
(1)负责组织、推动和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
(2)负责各类仲裁文书的写作;
(3)负责仲裁庭审的记录和仲裁案卷的装订;
(4)结合办案实践进行网络仲裁业务研究;
(5)承担单位其他工作。
3、工作地点:钦州市区
(二)综合岗工作人员1名
1、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非法学类专业大学本科或法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能力突出者年龄可放宽在40周岁以下;
(4)熟悉电脑操作及OFFICE办公软件,打字速度60字/分以上,准确率95%以上或具备相关计算机类技术等级证书者优先;
(5)会说或能听懂本地话、通过司法考试优先。
2、工作内容:
(1)负责组织、推动和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
(2)负责各类仲裁文书的写作;
(3)负责仲裁庭审的记录和仲裁案卷的装订;
(4)负责行政文秘工作及后勤工作;
(5)承担单位其他工作。
3、工作地点:浦北县城
二、报名办法及流程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前。
2、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qz2815713@qzacw.org.cn,并在邮件标题和简历上注明“姓名+所学专业+应聘XXX岗位”。
报名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附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应的技能证书、荣誉证书等。
3、本秘书处在综合考虑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学历学位、专业情况、工作经历以及职位要求后,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
4、此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收到邮件或电话通知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填报联系方式时要确保招聘单位能及时联系到本人。请报名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未及时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毕业院校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院校全称保持一致,社会在职人员必须如实、详细填写工作经历;
2、应聘人员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并确保面试时身份证在有效期限内;
3、此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4、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与实际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内学识水平、工作能力、身体或心理状况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无法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秘书处依据有关试用期管理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2、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或者三年一签,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资薪酬面议,具体待遇从优。
五、咨询
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咨询电话:0777-3886269。
2、联系地址:钦州市扬帆北大道开投大厦18楼钦州仲裁委员会综合部。
本公告由钦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并承担发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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