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拟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公示

丽水仲裁委员会根据公告程序,经过资格审查、面试、技能测试和体检,确定了曹馨月和张晓珍为拟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至4月8日,欢迎公众监督和举报。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可实名反映并提供调查线索。监督电话:2113319,通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439号3楼。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2024年3月14日《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经报名、资格初审、面试、技能测试、体检等程序,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本单位拟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并公示如下:

岗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

学历

办案秘书

曹馨月

2001.02

文秘、法学

本科

办案秘书

张晓珍

1996.12

会计、企业

财务管理

本科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4月8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本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2113319。

通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439号3楼

邮政编码:323000

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24年3月28日

标签: 2024 公示 28 人员 丽水 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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