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龙岩市永定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1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和岗位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
(二)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基本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相貌体形端正。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5.被列入失信人员的;
6.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报名、资格审查、结构化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流程,由龙岩市永定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性质自行组织。具体如下:
1.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4月7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须持:(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学历、学位和职业技能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并现场填写《招聘报名表》一份(报名表需填写完整,表格附后,请自行下载)。
联系人:阙先生,联系电话:0597-5832610;
办公地址:龙岩市永定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3.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组织面试:本次面试的时间及地点由龙岩市永定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成绩按照面试百分制计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确定体检对象。
5.人选确定:根据资格审查、面试结果,经综合考评,按面试分数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聘人选1名,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对本次招聘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认定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在参加招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替补(只替补一次)。
四、受聘人员的待遇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试用期不缴交“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工资及“五险一金”待遇参照龙岩市永定生态环境局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要做到服从单位分配,吃苦耐劳,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从事日常工作和临时性、突发性任务,尽心尽责地完成单位交付的各项工作。
2.拟聘对象名单将在政务信息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本公告未尽事项,由龙岩市永定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龙岩市永定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网页底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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