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2024年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烟台市农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4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和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9:00-4月18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下载并填写《2024年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ytnkyrsc@yt.shandong.cn,报名时间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附件请按“姓名+学校+报名岗位”格式命名。邮件发送后应聘人员应立即联系烟台市农科院确认报名邮件是否已查收。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烟台市农科院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7日11:00-4月19日16:00。
烟台市农科院按照岗位需求及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到考生个人邮箱(默认报名邮箱)。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初审合格、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登录烟台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3。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5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体检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人员名单在烟台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布。本次考试不收取考务费。面试由烟台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张榜公布。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加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烟台市农业农村局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拟享受减免体检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由烟台市农科院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烟台市农科院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烟台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烟台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烟台市农业农村局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招聘简章岗位有效期自发布简章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在岗位有效期内,发布剩余招聘计划及岗位公告。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5-5528837
监督电话:0535-6691965
招聘报名、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https://nongye.yantai.gov.cn/)
附件1:2024年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2024年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24年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附件4:诚信承诺书
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附件6: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式样)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附件1:2024年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4年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24年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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