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市检察系统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未录用人员总成绩公示

根据天津检察系统书记员招录的第十一条规定,未录用考试人员的成绩将进行公示,作为人员补录的依据。公示名单及成绩将在指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1日),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及时反映问题,监督电话为022-28708075。有关成绩单请下载保存。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2023年天津市检察系统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第十一条补充录用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未录用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公式,此成绩作为人员补录的依据,请各位考生注意保存。名单见附件《2023年天津市检察系统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成绩公示(未录用)》。

公示期为: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1日,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及时反映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有具体证据。

监督电话:022-28708075

2024年1月5日

附件:《2023年天津市检察系统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成绩公示(未录用)》.xls

标签: #公示 #检察系统 #聘用制 #录用 #2023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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