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企业一
1.综合管理部综合文秘(公文写作)岗2人
2.监事会办公室法务岗1人
3.战略规划部战略研究岗1人
4.战略规划部规划策划岗1人
5.智慧城市建设部信息化管理岗1人
6.智慧城市建设部安全管理岗1人
7.智慧城市建设部环保管理岗1人
8.资产运营事业部资源配置管理岗1人
9.党群人事部综合文秘(公文写作)岗1人
(二)企业二
1.财务部会计核算岗1人
(三)企业三
1.产业运营部商业运营岗2人
2.产业运营部项目策划岗1人
3.党群人事部(纪检办)综合文秘(公文写作)岗1人
4.党群人事部(纪检办)人事管理岗1人
(四)企业四
1.房管中心综合管理岗2人
2.房管中心资产运营(商业方向)岗1人
3.房管中心资产运营岗1人
(五)企业五
1.合同法务部工程造价(土建方向)岗1人
2.合同法务部工程造价(安装方向)岗1人
3.战略发展部战略策划岗1人
4.竞赛活动部广告商务岗1人
5.竞赛活动部赛事运营综合岗1人
6.综合部综合文秘岗1人
7.综合部财务会计岗1人
以上岗位为外包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详情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招聘、双向选择、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勤奋踏实,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身心健康;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拼搏奋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综合素质高;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在廉洁自律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11月30日。
2.除以上基本资格条件,报考人员还需符合《招聘岗位详情表》(附件1)中各岗位对应的学历、专业、职称、年龄、资历或能力要求等相关资格条件。
(三)不可录用的情形
在各个招聘环节或试用期内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经综合研判,可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入职前按不予录用处理,对已入职的试用期人员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伪造学历、学位、各类资格证件、人事档案的;
2.无合法身份证件或提供虚假身份证明的;
3.无正当理由,未提供合法的原单位离职证明的;
4.无正当理由,未提供无犯罪证明材料的;
5.提供了原单位离职证明,但处于竞业限制期内的(取得原单位谅解书或能够证明竞业限制范围不包含应聘岗位的除外);
6.伪造、夸大实际工作经验和工作业绩的;
7.隐瞒真实情况,获得本不具备的应聘资格条件的;
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或违反国家及上级规定的任职回避规定的;
10.过往经历中有吸毒涉毒史的;
1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2.被开除公职的;
1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 报名
报名方式请关注“两江新区直聘”微信公众号并在后台回复“国企1228”即可获取报名链接,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8日17:00,应聘者结合自身实际选报合适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简历请按《应聘人员简历》(附件2)模板填写,并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打包上传,简历及证明材料命名格式为“姓名—企业xx及岗位名称—简历/证明材料”。
(二)笔试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简历进行筛选,择优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
笔试方式:闭卷答题,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笔试地点:待定(具体考室另行通知);
笔试范围:不指定笔试范围。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任何培训机构。
(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提供学历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登记表》、资质证书等资料,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予以审核,并交1份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结果择优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待定,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待定(具体考室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待定(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等后续环节人员,其中,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体检和考察均合格者将确定为拟聘人员。
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体检合格者将按程序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按综合成绩得分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按要求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考察合格人员由两江新区人才发展集团发出聘用通知并签订劳动合同。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布后,如出现考生放弃、其他情况不能入职的,经用人单位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相关文件规定,并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六、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应聘者应遵守招聘各项纪律,按时报名和参加面试,否则将取消应聘资格。
七、联系方式
刘老师:023-67573931(请在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拨打)。
两江新区人才发展集团对该简章及未尽事宜拥有最终解释权。
标签: 岗位 招聘 笔试 面试 应聘者 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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