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大病保险项目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赣州市公开招聘2名大病保险项目劳务派遣人员,岗位分别是经办服务岗和驻院巡查岗,要求具有医学、经济或管理专业背景,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45岁。报名截止至4月3日,需填写应聘登记表和健康告知书发送至指定邮箱。经面试和体检合格者将与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派遣薪酬标准执行并缴纳社保。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我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赣州市2024年-2026年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项目劳务派遣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地点

赣州市中心城区(含章贡区、经开区、蓉江区)。

二、招聘岗位职数与专业要求

1、经办服务岗1名,专业要求:医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

2、驻院巡查岗1名,专业要求:医学类。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和工作责任心,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及岗位安排;

(三)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和办公设备,有一定的写作功底;

(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岗位职责

1.经办服务岗位职责:负责从事全市大病保险参保办理、费用支付、待遇享受、医疗管理审核稽查、政策宣传等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经办管理工作;

2.驻院巡查岗位职责:主要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驻院及巡查,或在属地医保部门合署办公,开展医疗项目审核、外伤调查、医保巡查、医保智能监控等全程监管相关工作等。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程序

填写附件一《应聘登记表》和附件二《个人信息真实性及健康状况告知书》于2024年4月3日前发送个人资料至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

邮箱:18879776153@163.com

联系人:黄贤俊

联系电话:18879776153

五、面试时间

具体面试时间电话通知。

六、聘用与薪酬待遇

经面试、体检合格者,与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后统一安排上岗。薪酬待遇按照派遣薪酬标准执行并依法缴纳“五险一金”。拟聘人员必须服从派遣单位的工作安排,包括岗位调剂。

备注:同等条件下有医保经办、医药机构或保险公司工作经验者优先。

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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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应聘登记表.doc附件二:个人信息真实性及健康状况告知书.docx

标签: 岗位 赣州市 医保 经办 巡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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