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黄山区消费维权志愿者的公告

为提升消费维权工作,黄山区消保委面向社会招募消费维权志愿者,招募条件包括政治文化素质高、热心公益、有一定专业特长。志愿者职责包括监督商品和服务、收集并反馈信息、参与社会监督工作等。申请者可填写申请表、发送邮件或邮寄方式报名,经审核通过后可获聘志愿者,聘期为两年,可连聘连任。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随着消费新场景、新业态、新科技的不断涌现,消费升级日益加速,消费维权工作面临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为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的积极性,壮大消费维权公益力量,共同推进新时代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消费维权志愿者管理办法》,黄山区消保委在全区范围内公开招募消费维权志愿者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5日止。

二、基本条件

(一)具备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无社会不良记录;热心社会公益,热爱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愿意以消费者的身份自愿、无偿地参与区消保委开展的消费维权工作。

(二)年龄在18-65岁(有专业特长者,可适当放宽限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消费维权志愿者工作。

(三)在某领域有专业特长的人士,专业特长可以涵盖常见消费纠纷中涉及的法律、鉴定知识、汽车、金融、旅游、房地产、医疗健康、家居、食品、广告、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领域。原在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检测机构、律所、高校等岗位工作,虽已退休,却仍愿继续为消费维权奉献的老同志可优先选聘。

三、公益职责

(一)积极参与区消保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的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活动,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二)主动加强与区消保委的沟通联系,积极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区消保委工作安排,收集或整理相关消费维权信息和资料,并及时反馈。

(四)应邀参与区消保委开展的消费教育、消费体验、调查评议、消费争议调解以及其他社会监督工作。

四、报名方法

(一)申请人自公告之日起可到区消保委提出申请,填写《黄山区消费维权志愿者申请表》(见附件),或将申请表直接发送至邮箱:763072575@QQ.com,也可邮寄或现场交至黄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信封备注:志愿者)。

(二)黄山区消保委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经研究同意,向申请人颁发志愿者聘书。

(三)消费维权志愿者聘期为两年,可连聘连任,期间消费维权志愿者因健康、工作、居住地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或因违法、违纪或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将予以解聘。

联系人:周丽萍 焦丽媛

联系电话:0559-8530298

地址:黄山区新财政大楼1号楼二楼(黄山区消保委秘书处)

黄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黄山区消保委消费维权志愿者注册申请表.doc

(撰稿人:周丽萍审核人:郭峰)

标签: 维权 消费 黄山区 消保委 志愿者 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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