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发展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新途径,根据乌兰察布市农牧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等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农牧办发〔2023〕513号文件)和《乌兰察布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加大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力度,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继续从农业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养能手中招募特聘农技员,开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现面向全旗招聘5名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其中畜牧兽医类技术指导员1名、种植设施果蔬技术指导员2名、种植大田(玉米、马铃薯、胡麻、燕麦等)技术指导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对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种养能手、农业乡土专家。
二、特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二)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三)本人积极参与我旗扶贫工作,依托自身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其专业技术水平得到群众认可。
三、职责与任务
(一)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为种植养殖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对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二)旗农科局与特聘农技员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
四、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书,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旗农科局报名,填写申请表。
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到4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00)。
联系人:李志帅 联系电话:15848069993
2、技能考核。一是个人陈述开展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二是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
3、研究公示。确定初步人选后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4、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由旗农科局组织开展对拟聘人员的考察。
5、签订服务合同。考察合格者,即为我旗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特聘人员,由旗农科局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合同,合同期限1年,服务补贴5000元/年/人。
五、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农技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将不再聘用,对工作负责、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在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察哈尔右翼前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4年3月27日
标签: 特聘 农技 服务 推广 农科 种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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