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镇宁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招聘两名公益性岗位人员,面向失业登记人员、残疾人、长期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对象。招聘岗位包括一名驾驶员和一名工作员,要求驾驶员具备C1驾驶证和5年以上无事故记录,工作员需要大专及以上学历和相关专业技能。招聘流程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公示。拟聘人员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聘用,聘用期为1年,不服从安排或无法履职者将被解聘。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招聘单位:镇宁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招聘岗位:公益性岗位

招聘人数:2人

一、公益岗位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县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办理《就业创业证》并进行就业困难认证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2、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5、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6、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

7、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8、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易地扶贫搬迁户。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此次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其中驾驶员1名,条件为:40岁以下,持有C1驾驶证,驾龄需满5年,5年内无交通肇事记录,专业不限。工作员1名,条件为: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护理学、计算机类、法学相关专业,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作员需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较强的文字功底,能熟练运用相关办公软件办理业务。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负责,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使用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二)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无故拖欠金融机构贷款且被法院强制执行等失信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报名及体检等相关工作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

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由县医保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时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户为重点招聘对象。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交材料等

1.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地点:县医保局办公室。

3.联系人:任丽萍,电话:0851-36862333。

4.报名时提交材料:现场填写《镇宁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A.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B.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5.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6.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采用面谈方式,主要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合格者将电话通知。

7.体检及录用:面试通过后的应聘者,镇宁自治县医保局组织到二级医疗机构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名单在镇宁自治县医保局公告栏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审核

县医保局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审,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合格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

经招聘、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县医保局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研究同意后,县医保局将拟聘人员聘用至相应公益性岗位,并签订聘用协议(1年1签)。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县医保局有权给予解聘处理。未尽事宜由镇宁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镇宁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27日

标签: 招聘 岗位 公益性 人员 就业 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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