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关于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有关精神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按照《安徽省2024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加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分规定
按照国家、省表彰或党内表彰相关规定,对任期内获县、市、省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报考人员,分别按1分、2分、3分、4分的分值计算,加入笔试成绩,最高累计不超过5分。同一项工作获同一层级表彰的只计一次,受到不同层级表彰的,只计一次最高分。表彰奖励时间截至2024年2月4日。
二、加分申报程序
3月28日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提出个人加分申请并提供获奖表彰原件,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审核把关并报县(区)委组织部审核;3月29日前,县(区)委组织部将汇总的加分情况,报送市委组织部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市委组织部在蚌埠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本次招考后续资格复审、笔试、面试和体检考察等其他有关信息,陆续在蚌埠先锋网(http://bbxf.bb.ah.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中共蚌埠市委组织部
2024年3月27日
标签: 表彰 组织部 2024 乡镇 蚌埠 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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