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有关工作的温馨提示

镇雄县为保障考试交通顺畅,发布温馨提示:私家车不得非法营运,出租车和网约车需合法经营,并提供优质服务。违规车辆将受到严厉处罚。同时,县交通运输局组织驾校提供免费“爱心送考”服务。非法营运举报电话为0870-3122585。呼吁乘客拒乘非法车辆,保障安全和合法权益。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昭通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将于3月30日上午在镇雄分考区进行,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每位考生顺利参加考试,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镇雄县交通运输局特作如下温馨提示:

一、考试期间,为保证出行安全、畅通,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二、对未取得巡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和道路运输证,擅自从事巡游、网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私家车辆,严禁私自悬挂“出租计价器”或“出租车”“网约车”“空车”等标识标牌上路招揽客人。

三、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为考生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租汽车服务,车身外观整洁完好,车厢内整洁、卫生,无异味;衣着整洁,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主动问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按照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在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公共交通枢纽、考点等客流集散地载客时应当文明排队,服从调度,不得违反规定在非指定区域揽客;发现乘客遗失财物,设法及时归还失主,无法找到失主的,及时上交镇雄县出租汽车管理协会处理,不得私自留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礼让行车。

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严禁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违规收费、巡游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须取得相应经营许可,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依法取得《道路运输证》,从业人员须持有与所从事岗位相符合的《从业资格证》;禁止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六、为满足考试期间考生的乘车需求,镇雄县交通运输局将组织驾校采取定点或流动方式对镇雄分考区9个考点提供“爱心送考”服务,考生可免费乘坐有“爱心送考”标志的车辆。

七、各企业要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车辆动态监控,及时排除车辆安全隐患,自觉遵守道路运输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有序。

为保障广大乘客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请您拒乘非法营运车辆、举报非法营运行为(举报电话:0870—3122585)。

镇雄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7日

标签: #出租汽车 #运输 #巡游 #镇雄县 #考生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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