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儿童福利院因工作需要,经政府批准,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残疾儿童护理人员5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办法(报名人数较多时增加笔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榆林市户籍;
2.性别限女性;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
4.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记录,征信良好;
6.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书必须在资格审核前取得;
7.有护士证、护理证、育婴师证者优先;
8.服从组织安排。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或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失信被执行人的;
5.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8:00至2024年3月29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报名表,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50元收费。
(三)资格审核
报名成功人员需携带本人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3月30日上午12:00(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开发区广源路8号榆林市儿童福利院
(四)笔试
报名人数多于100人(含100人),先进行笔试;不足100人则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地点:待报名人数确认后,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另行通知。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残疾儿童护理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必要时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统一在榆林市民政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管理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查失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临聘手续。
1.聘用人员均属临时用工。
2.聘用人员均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用工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期间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日常管理、考勤、考核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办法进行。
(十)工资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本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临聘资格。
(十一)工作岗位
本次聘用人员岗位为残疾儿童护理岗,在5个聘用期内不得调整岗位。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及提供有关材料,保证所留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未如实填写或提供材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不畅通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
咨询联系电话:0912-3644266 ;0912-3644366
榆林市儿童福利院
2024年3月27日
标签: 聘用 体检 人员 报名 00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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