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临淄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临淄区融媒体中心公布现场资格审查事项。应聘人员需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范围包括人员名单附件。审查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等。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需提交用人单位同意应聘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资格或作假者将取消资格。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2024年临淄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现将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4月2日(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地点:临淄国际商会大厦一楼西厅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次日4月3日(周三)16:3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为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5室。

弃权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人员取消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根据资格审查结果,适时公布取消资格人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组织递补资格审查工作。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手写签名的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各一份,身份证丢失可提供临时身份证。

3、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类)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材料,由招聘主管机关认定。

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4、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验证打印)。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

5、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情况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所学具体方向的说明材料,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6、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除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对于2006年8月之后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8年8月之后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2013年(含)之后出具的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还需同时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

7、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须提交以下工作经历相关材料之一,并以此计算工作时间:

(1)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2)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及退伍证;

(3)公务员登记表或招考录用手续之一;

(4)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登记表或招聘录用手续之一。

招聘岗位要求的从事具体岗位(专业)工作情况在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的,还须同时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可参照附件2样式出具),由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1月。

8、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按时出具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说明(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四、其他事宜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招聘主管机关。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临淄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

临淄区融媒体中心:0533-7180397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3-7223131

附件1:2024年临淄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参考式样).doc

附件3:同意应聘说明(参考式样).doc

中共临淄区委组织部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7日

标签: 应聘 审查 招聘 资格 材料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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