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基层社会市域治理现代化,进一步落实“万名学子、留铁来铁”人才计划,鼓励有意愿、有能力的清河区籍大学毕业生留乡返乡。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清河区籍大学生社区工作者1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清河区户籍,或父母、配偶为清河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27日至2006年3月27日(含)期间出生,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放宽到37周岁(1986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热心为社区群众服务情怀;
6.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4.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职人员;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
8.清河区在职的编外用工(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不得报考。
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4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世纪广场西北门市);
3.联系电话:024-72118666;
4.报名须知: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形式报名。
5.报名所需材料:
(1)《铁岭市清河区2024年公开招聘清河区籍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2份;
(2)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配偶为清河区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及父母或配偶户口本原件和首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结婚证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铁岭市清河区2024年公开招聘清河区籍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准考证》1份。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与报名表同版)。考生准考证要妥善保管,以备考试后续各环节使用。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考生的准考证号、考场、座位号,请各位考生及时下载、查询个人信息并登记在准考证上。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三)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内容请参考提供的《复习资料》。笔试成绩出来后,设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2.笔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9:00-10:30,考生8:30分到达考场;
3.笔试地点:清河区实验中学(东门进入);
4.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于2024年4月13日下午5点后在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张贴公布。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报名人数少,达不到规定的比例,参加笔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分数;
3.面试时间:2024年4月14日8:00开始,考生7:30分到达候考区域;
4.面试地点:清河区实验中学(东门进入);
5.总成绩于2024年4月14日下午5点后在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张贴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考生如果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面试成绩高者录用。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负责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结果按权限报人社部门备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岗位
设定岗位为13个。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由于考生自愿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
选岗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聘用
聘用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派遣到所选岗位工作,合同期2年,试用期2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合同期间薪资待遇为每人每月230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单位缴纳五险。
三、其他
1.《复习资料》(考生自带U盘签字确认后领取)。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河区人社局、清河区民政局研究决定。
点击下载:
附件1铁岭市清河区2024年公开招聘清河区籍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附件2铁岭市清河区2024年公开招聘清河区籍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准考证
铁岭市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铁岭市清河区民政局
2024年3月27日
标签: 清河区 面试 总成绩 笔试 聘用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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