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河池市融资担保公司公开招聘临聘人员5名,主要为业务协办员和综合协办员岗位。招聘条件包括年龄、学历、相关专业等。报名方式为电子邮箱提交材料,招聘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临聘人员聘用期限一年一签,薪酬3000元/月及五险一金待遇。招聘过程中禁止弄虚作假,公司负责解释并设有监督电话。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河池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市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品行端正,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愿意为公司运营发展服务,具有积极进取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及良好的团队合作态度;

3.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4.入职后遵从《公司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管理办法(试行)》等岗责匹配、以岗定薪的人事管理和考核制度,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考核结果将作为职工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重要依据;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3月3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金融监管机构或单位禁止从事银行信贷、融资担保业务的人员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临聘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见下表

岗位

人数

条件

业务协办员

3

1.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政、金融、会计、法律、工商管理等专业。

2.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

3.有金融、信贷、担保或会计事务所从业经验者优先。

综合协办员

2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人力资源等专业。

2.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综合分析及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电脑;

3.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程序公开公正择优录用。

(一)报名

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公告发出后应聘人员可任意时间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报名。报名达到一定数量后,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一次面谈测评或相应测试。全年可以分多次组织,招满人数为止。

报名人员填写临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准备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书扫描件、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其他资格证书及应聘人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将材料压缩包发送至hcsrzdbrsk@163.com邮箱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将电话通知。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核

对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进行面谈测评或相应测试。面谈测评测试采取现场询问或测试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判断、业务知识等方面情况,全面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专业能力。面谈测评和相应测试采用百分制,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谈测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统一在河池市人民医院进行。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及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政审

体检合格对象进入政审,需提供公安机关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有违法乱纪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予聘用。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并报公司支委会、董事会审核同意,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

四、临聘人员聘用期限及薪酬待遇

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临聘人员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薪酬待遇3000元/月,并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待遇。“五险一金”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缴。

五、其他事项

(一)公司对报考人员信息及资料进行保密管理,招考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作弊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面试和体检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三)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考试、体检等事项通过电话、短信通知。未接到电话、短信通知的,表示未通过,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由公司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市融资担保公司0778—2771710

监督电话:市财政局0778-2283985

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0778-2100578

附件:临聘人员报名表.docx

标签: 招聘 人员 体检 岗位 聘用 临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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