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兰山区半程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录部分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条件和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吃苦耐劳,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 35周岁(1989年3月22日以后出生)的,转业退伍军人年龄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1984年3月22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强,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报名时需提供证件原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录用: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补录计划
城市管理协管队员10人。
三、补录程序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4月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半程镇城管中队(咨询电话:0539-7302753)。
2、应补录者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报名
(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报考人员需填写《半程镇补录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4)报名时自带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提供电子版。
(5)签订《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
3、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要求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
主要考核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内容。
5、面试
主要考察言谈举止、精神面貌及岗位知识等。
6、录用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成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政审、体检,合格后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录用人员。
7、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补录手续。
四、补录后待遇
补录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购买必要的安全保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城管队员按照基本工资135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另含全勤费、职费、加班费等,同时执行工龄工资,每满1年增加50元。购买五险,并综合考勤情况和业务完成情况兑现待遇。
半程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4日
标签: 补录 人员 报名 面试 半程 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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