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后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应聘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高中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不超过45周岁(详见附件1);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后勤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适宜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后勤工作人员7名,分别是:
1.食堂厨师1名;
2.食堂服务员3名;
3.会务服务员2名;
4.勤杂工1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公开招聘后勤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招聘工作总体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结合实际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4月12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资料,到指定地点参加报名(详见附件1),不得由他人代报名。
3.报名材料:
(1)《后勤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及正反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明(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相片(证件照)2张;
(6)其他专业技能方面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未按要求参加报名或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审查不合格。通过审查的视为报名成功,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予以告知。
(二)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考核程序,主要进行专业技能实地操作测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体检
通过专业技能实地操作测试和面试,对报考人员形成综合评价并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资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按规定执行。
在考核、体检、考察、录用等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缺额的,按照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福利待遇
正式录用的后勤工作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该机关事业单位同岗位人员待遇。
五、纪律监督
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信息填写错误无法联系、不按要求回复、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信息、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招聘工作实行自律制度,即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未如实提供报名资料,未按规定参加考核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资格。
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平、公正,纪检监督部门将全程进行监督,纪检监督电话:87031332。
标签: 招聘 报名 人员 录用 后勤 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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