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全区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陇人社发〔2023〕300号文件)和《陇南市武都区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武人社发〔2020〕66号文件)规定,现就2024年第一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及类别
根据有关单位需求,本次共开发公益性岗位127个(具体详见附件1:公益性岗位设置表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符合招聘单位要求条件的下列人员:6.因土地征收落户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上人员均需持有《就业创业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二)具备岗位要求条件具体以岗位设置表中内容要求为准由各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协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定上岗人员,并报区就业促进中心统一审核,区就业促进中心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并将公示结果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反馈备案意见。用人单位根据区就业促进中心反馈备案意见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或协议》,办理上岗手续,建立劳动关系,并按本单位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一)岗位待遇: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可享受工资待遇由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用人单位补贴三部分组成。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910元/月)予以补贴。(二)从业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从业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年限为准)。(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4月1日(共5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
备注:预报名人员仅限选择其中一个岗位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件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报名。
附件2:武都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pdf
陇南市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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