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理工学院东校区人才公寓报名名单(第三批)公示及选房通知

南阳理工学院人才公寓分配工作已启动,共49套房源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博士。排序公示后,选房将于3月29日进行,按照排序顺序抽签选房,未按时到场或未选号者顺延。选房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缴纳押金、物业管理费和卫生费后签订房屋居住协议。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校内各单位:

根据《南阳理工学院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22〕153号)的相关规定,经学校人才公寓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单公示

3月15日,学校发布通知后,国有资产管理处接收报名。现有博士已报名13人,经人事处审核,全部符合条件,并按照取得博士学位入(返)校时间整理排序,其中A类6人,B类7人。现将排序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材料至学校人才公寓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321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377-62076582

二、选房情况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

地点: 行政楼501室

请符合条件的选房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务必于上午9:00前按时到达选房地点。

(二)房源

东校区人才公寓2号楼1单元44套及1号楼5套,共49套,面积约125㎡。

(三)选房办法

按照《南阳理工学院人才公寓管理办法》执行,并严格按照方案中明确的选房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选房。选房按照公示的顺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或未选号的,则顺序顺延。本次排序相同者,现场抽签决定选房顺序。

(四)选房人员

因一人未准时到达选房指定地点会造成其他选房工作无法进行,请符合条件的选房人员做好选房准备工作,按时到达选房地点,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按时到达的,请事先委托他人授权选房。

(五)携带资料

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选房地点按已公示的选房顺序进行选房,非申请人员本人参与选房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书面授权委托书。

(六)费用缴纳

1.为确保申请人员按时入住人才公寓,请抽取到房号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缴纳押金3000元和一年物业管理费1035元(物业费标准:每月0.69元/㎡,面积125㎡)、卫生费60元(每户5元/月)。

2.押金由申请人本人缴纳至学校账户,账户名称:南阳理工学院,账号:1670560104000001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理工学院支行,备注:姓名+单位(XX学院(处))+房号+押金。

3.缴纳押金后,由申请人本人凭“选房确认单”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教工卡复印件、押金缴纳回执到后勤服务中心签订房屋居住协议,签订协议现场缴纳物业费和卫生费。签订时间:2024年4月1日--3日,签订地点:东校区后勤大楼608室。

附件:1.东校区人才公寓博士分配排序统计表(第三批)

2.东校区人才公寓2号楼平面图

校人才公寓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附件:东校区人才公寓博士分配排序统计表(第三批).xlsx

附件:东校区人才公寓2号楼平面图.jpg

标签: #选房 #公寓 #东校区 #人才 #地点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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