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花都宏基实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各考生的笔试成绩以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核人员(因进入资格复核人数未达到设定比例,按实际符合资格复核条件的人数)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
进入资格复核人员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详见附件2):《报名表》、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最长6个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承诺书等资料的扫描件。
以上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证件不齐、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通过资格复核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上签名确认, 并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
资格复核时间: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如遇时间调整另行通知。
资格复核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新华工业区大布路23号广州市花都宏基实业有限公司行政部办公室
附件:1.广州市花都宏基实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2.广州市花都宏基实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
广州市花都宏基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
标签: 复核 资格 宏基 花都 00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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