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公告

仪陇县面向2024年高校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94名人才,涵盖教育、医疗、科技、农业等领域。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其他人员35周岁以下。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考察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合格者将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生活补贴、住房保障、培育支持等待遇,并优先解决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问题。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仪陇”,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优秀人才9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人才引进主要面向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及专业等资格条件,应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及职称要求”“其他条件”相符。除对专业有特别要求的岗位外,原则上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方向须一致;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7)南充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打开下方链接填写报名登记表即完成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4月15日。

https://www.wjx.top/vm/PRFDadS.aspx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核

1. 开考比例。考核招聘开考比例为2: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 考核方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合不同招聘岗位特点分类命题,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应聘四川张思德干部学院和中小学校教师岗位(不含高级技工学校的材料类、食品类专业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讲课。面试总分100分,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3. 考核时间及地点。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

1. 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2. 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3. 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4. 复检及递补

首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可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仪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如在此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开考核招聘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我县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有关待遇

此次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如下待遇:

1. 生活补贴。作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的,享受5年内10万元生活补贴。

2. 住房保障。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10万元以上一次性购房补贴。

3. 培育支持。引进人才实行年度考核单列、教师职称评定单列;评选为县内优秀人才的,享受5年内10万元生活补贴等相关待遇;鼓励支持申报国、省、市人才项目。

4. 其他待遇。引进人才子女就读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阶段的,可按照本人意愿,协调教育主管部门优先安排,保障入学;配偶愿意在仪陇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口予以协调。

四、纪律及其他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7580099;监督电话:0817-7212380。

附件:仪陇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岗位一览表

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 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6日

附件下载

标签: 体检 招聘 人员 聘用 岗位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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