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河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就进入我厅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范围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24年3月26日9:00—17:00。
二、复审地点
省财政厅1号楼1417房间(石家庄市桥西区泰华街48号)。
三、复审材料
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3:1的比例,对在笔试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以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需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材料:
1. 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 笔试准考证;
3. 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
4. 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须任免机关<单位>党组<委>审核盖章<任免机关为地方党委的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5. 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仅提供电子版)。
上述材料除报名推荐表留存原件外,其余材料须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复审时间截至3月27日上午12:00。
2. 考生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须向我单位提交放弃资格复审声明(见附件),经本人签名后发送至我单位电子邮箱hbczrjc@163.com。
3.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311—86771220
河北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2024年3月25日
标签: 复审 资格 遴选 笔试 2024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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