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行政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学校现有禅城、高明、南海三个校区,目前设有13院2部,即纺织学院、服装学院、轻工与材料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语外贸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公共课教学部。2022年学校正式入选广东省省域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建设单位;2023年荣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2022—2023年,学校连续两年在“武书连中国高职高专排行榜”中,位居全国设有轻工纺织大类专业的高职高专院校第1名;2023年连续三年获评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60强(东部服务卓越贡献50强)”。 为支持学校发展建设,学校特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热忱欢迎有志于高职教育的仁人志士加盟。
一、招聘计划
服装学院院长1名
二、岗位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其他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4.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安心本职工作。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学历和学位。
(二)其他要求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如业绩优秀者年龄可放宽;
2.具有纺织、服装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高等学校正教授职称;
3.近5年内,担任高校服装类二级学院(系)院长(主任)、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或教学科研等处室副处长以上职务3年及以上;
4.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有较丰富的科研教研成果,具有企业工作背景者优先考虑;
5.熟悉高职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具备较强的领导和管理能力,有能力承担服装学院的校企合作、教学组织、师资建设、专业及课程建设与改革等工作,具有本岗位的履职能力。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岗位待遇
获聘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服务协议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条件的人才还可享受《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中对应层次人才待遇。
(一)住房保障:入校前两年,学校提供二室一厅周转房,如学校无法提供周转房的,按每月1500元发放租房补贴。
(二)安家费及科研经费:
(三)其他:提供五险两金、年度体检、用餐补贴、年终奖金、绩效奖、工会福利等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二)报名形式
1.应聘者填写《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1)、《2024年高层次人才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2.提供佐证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业绩成果(主要学术研究成果、主要教科研课题立项或结项证明、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等)等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复印件和报名表纸质版面试时现场提交)。
3.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打包后发送至学校人力资源部招聘邮箱:guangdongzhiye@163.com,邮件以“应聘者姓名+学历职称+服装学院院长+毕业院校”命名;压缩包容量大小不要超过30M。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初步遴选,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及业绩成果,结合用人部门专业建设发展及团队结构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未通过遴选者,不予另行通知。面试考核名单、时间、地点和面试考核形式另行通知。
五、面试
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的若干名专家组成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筛选,根据面试结果初步拟定引进人选及引进层次类别。
六、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人力资源部组织面试通过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校支付。
七、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八、人选确定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将引进人员面试成绩及考察结果等材料汇总后报学校党委会审定拟聘人选。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十一、其他
(一)应聘者应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全面、真实,如发现有编造假文凭或假经历、学术造假和隐瞒病情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弄虚作假、不守诚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聘用后发现并查实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以上招聘内容和相关待遇要求如遇国家、省、市和学校各项政策变化影响,则以相关政策要求为准。
(三)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学校一律不予聘用。
(四)招聘管理
联系网址:www.gdpt.edu.cn/;联系邮箱:guangdongzhiye@163.com;
联系电话:0757-83106900;联系人:刁老师、杨老师;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澜石二路20号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邮编:528041);
投诉电话:0757-83312696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审计工作部)。
附件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3月25日
标签: 学院 聘用 面试 体检 学校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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