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深圳市龙岗区职位递补入围体检人员公告(二)

根据广东省选调公告,龙岗区两个职位出现空缺,确定了递补人员名单。体检安排在3月26日,报考者需携带相关证件并提前阅读体检须知。体检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对不合格项目安排复检,复检结果为准。如有疑问,可联系龙岗区委组织部咨询。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龙岗区10201322491001、60200632491001职位出现空缺,现按程序确定递补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2024年3月26日星期二。

报到时间:体检当天(3月26日)上午6:30-7:00。

报到地点: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党校(龙岗区清林路215号)。

二、体检须知

体检前,报考者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熟悉当天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及相关要求,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龙岗区委组织部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报考者联系。

体检当天,报考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按龙岗区委组织部的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由龙岗区委组织部带领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检的,请提前一天报龙岗区委组织部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交龙岗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以及体检作弊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经体检机构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领回代保管物品离开体检机构。

体检结果由龙岗区委组织部通知或公布。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关于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天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龙岗区委组织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

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龙岗区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755-28923981。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

2024年3月25日

附件1:递补入围体检人员名单.pdf

附件2:体检须知.pdf

标签: 体检 龙岗区 组织部 复检 录用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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