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公布了考核结果和拟录人员名单,公示期为 3 月 25 日至 27 日。拟录用人员王俊之和张丽丽,其余人员未被录用。公示期间接受异议,但要求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无异议人员将在公示结束后办理入职手续。聘用形式为劳务派遣。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现将用工单位评定考核结果及拟录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3月25日至3月27日)。拟录人员自愿放弃,需在公示期内电话告知。 | ||||||
考核结果 | ||||||
序号 | 姓名 | 成绩 | 备注 | |||
1 | 王俊之 | 88.2 | 拟录用 | |||
2 | 张丽丽 | 83.87 | ||||
3 | 牛丽缓 | 76.13 | ||||
4 | 孙媛媛 | 74.4 | ||||
5 | 杨丰瑜 | 72.13 | ||||
6 | 董晓瑜 | 68.53 | ||||
聘用形式: | 劳务派遣 | |||||
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631-7592866。 | ||||||
公示期无异议人员在公示结束后办理人员入职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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