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园林城市精细化管理,助推国家文明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成功创建,根据园林绿化工作需要,报经主管部门同意,现就合阳县城市园林绿化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绿化管护及社会化考核工作人员若干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热爱园林绿化工作,熟悉国家园林城市评估管理细则,熟练掌握园林修剪、养护工作技艺,具备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园林机械工具操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体检合格;
(五)具有园林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选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行政处理的,不宜从事城市园林协管工作的;
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
3、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等从事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4、精神面貌萎靡不振,有不良嗜好(纹身),“三观不正”,道德感低下,无正确审美观及信谣传谣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5、其他因个人原因不适宜从事园林公共绿化事业的。
四、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3月21日至3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前到凤凰西路住建局大楼三楼西侧(园林绿化中心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913-5515877。
2、报名截止后,将对应聘者的报名信息进行预审,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笔试(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笔试合格人员进行入职常规体检(以县三大医院体检结果为准)。
3、拟聘用对象统一组织公示。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的,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4、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录用手续,否则视作自动放弃。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每年一签,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最长不超过3年,其用工管理按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联系方式,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避免经济损失。
合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3月21日
标签: 招聘 00 园林绿化 岗位 人员 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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