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院机关食堂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机关食堂厨师1名
岗位待遇:每月3800元。
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工作认真、细致、有条理,责任心强。有自我约束力,热爱本职工作;
2、年龄2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学历不限;
3、有机关食堂相关工作经验优先,可完成20-30人餐食,有厨师证优先;
4、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吃苦耐劳,持厨师证、健康证上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
1、电话报名:有意者致电17697130011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7日截止。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接听电话通知。
四、聘用管理
凡经录用需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五、其他事项
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尖扎县人民法院
2024年1月3日
标签: 应聘 食堂 岗位 聘用 厨师 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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