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聘调解员、引导员公告

兰州新区公开招聘调解员和引导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薪资福利包括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调解员职责包括民间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引导员职责包括引导办事群众、维持秩序等。报名时间至3月29日,符合资格条件者线下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合格者公示后办理相关手续。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调解员、引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调解员(3名):

1.岗位职责

(1)及时调解各类民间纠纷,增进人民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职责,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3)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刻苦钻研业务,讲究工作方法,掌握纠纷发生规律,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提高调解技能,工作素质和办事能力;

(4)联系群众,办事公道,遵守社会公德,主动调解发生的矛盾纠纷;

(5)热情接待当事人,对已发生的纠纷要及时受理、调解、处理,预防纠纷激化;

(6)认真做好纠纷登记、询问、调查和调解笔录,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应有调解员和当事人签名;

(7)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协议,对事后反悔拒不履行又不起诉的进行劝导、帮助当事人提请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8)通过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教育与法制宣传。

2.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有较高群众威信,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2)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和相应的专业知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文化程度为大专以上,原则上年龄60周岁以下,有政法部门工作经历或有调解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4)能够熟练使用电脑、智能手机及办公常用软件,有一定打字基础及文字功底。

(5)具有政法机关工作经历或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的;

(7)受过纪律处分的;

(8)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二)引导员(2名)

1.岗位职责

(1)引导办事群众,主动上前了解需求,解疑答惑,提供业务受理流程及咨询服务;

(2)维持大厅现场秩序,引导办事群众到对应窗口办理业务,及时疏导前台业务已办结人员有序离场;

(3)负责办事群众投诉受理,及时安抚客户情绪,耐心倾听客户诉求,做好沟通与解释工作;

(4)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各类宣传工作。

2.资格条件:

(1)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5-45周岁;

(2)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工作责任心强。

(3)形象气质佳,言谈举止文明礼貌,有亲和力,具有较强的主动服务意识、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

(4)具有一定法律专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经验者、引导员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的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由兰州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派至用工单位。

三、薪资福利

(一)薪资

1.调解员:采用“基本工资+案件调解补助”模式兑现薪资,综合收入6000左右。

2.引导员:采取“基本工资+绩效”模式兑现薪资,综合收入3000-6000元。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

(二)福利

为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

四、报名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公示及办理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方法

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招聘,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29日下午5:00,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证书、工作履历证明(原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等印证资料,前往兰州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西裙楼107室)填写报名信息报名。

(二)资格审核

兰州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同用工单位按照资格条件,查阅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证明、资格证书、工作履历证明等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

(三)面试

兰州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同用工单位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

(四)体检

兰州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根据用工单位提出的体检项目,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在用工单位指定项目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面试合格人员自理。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日,对反映有影响招聘问题且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由兰州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安排到用工单位,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0931-4539145/4539137

兰州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4日

标签: 调解 报名 用工 工作 招聘 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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