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0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共100人(驾驶员13人,战斗员81人,游泳教练员4人,潜水教练员2人)。其中崂山区驾驶员1人、战斗员4人;经济技术开发区驾驶员6人、战斗员22人;保税区驾驶员1人、战斗员3人;高新区驾驶员1人、战斗员8人;胶州市战斗员19人;平度市驾驶员4人、战斗员10人;即墨区战斗员15人;国家水域救援青岛大队(市北区)游泳教练员4人,潜水教练员2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驾驶员、战斗员工作地点为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所属消防救援站、森林消防中队,游泳、潜水教练员工作地点为市北区国家水域救援青岛大队。被录用者属合同制用工。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10、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8.水域救援大队 15805325119
四招录程序
结合此次招录职业特点,设置网上初审、体能测试(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驾驶能力测试(消防车驾驶员)、游泳潜水技能测试(游泳潜水教练员)、面试、体检、心理测试、政审。根据体能(技能)测试成绩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按照个人综合成绩分别排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报考人员综合体能(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心理测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情况,分类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招录工作办公室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
招录结束后,进行为期3个月(试用期)的入职培训。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和实战实训两个阶段,集中培训时间约1个月,实战实训时间约2个月。岗前培训实行全程淘汰机制,最终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消防救援支队录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人员试用期过后不予录用。
六工资保障
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随工龄增长逐年提高,配发制式服装,统一食宿,根据《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71号)安排休息和休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后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月工资和绩效奖金6000-8100元,游泳、潜水教练员月工资和绩效奖金8500-11000元(含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设置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招录工作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举报投诉电话:0532-81851058)
标签: 招录 战斗员 测试 潜水 驾驶员 教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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