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眼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4年第一批)笔试结果公布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公布面试名单。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报名表、简历、证书、成绩单等。应届生须提供相关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证明。缺材料或不符条件者取消资格。面试采取封闭管理,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未参加资格复审或不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一、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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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临床护士(本科)A、财务会计岗位,因有考生重分均入围;其余不足比例的岗位为实际参加笔试人数。

2.以上岗位中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免笔试直接入围面试。

二、后续考试安排

入围人员请准时参加资格复审、面试。若有入围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取消其入围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现场临时通知递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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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安排或视情况调整,请考生注意关注多渠道通知信息。面试期间采取封闭式管理,考生须全程随身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应聘材料(请按1至11顺序整理好)。下述材料中注明原件的,原件交由招聘单位留存至本次招聘完成;其他材料验原件后交复印件。

1.纸质报名表(含签字)。

2. 个人详细简历。如涉及学术论文、科研课题等,需提供证明材料(论文首页、SCI论文收录证明、立项批文)。

3. 职称聘书、执业资格、获奖(荣誉)证书。

4. 【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5. 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6. 身份证,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

7. 各学习阶段相应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8. 【应届毕业生(境内)】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原件)。

9. 【有工作经历者】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目前尚在职者可离职后再补充)、社保缴纳证明(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可下载)等工作经历证明。

10. 政审证明(原件)。境内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在职职工由现工作单位、长期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境外在校学生、未就业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街道出具,注明有无参加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

11. 其他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佐证材料。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等,具体与岗位招聘条件相对应。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2024年3月23日

标签: 原件 资格 证明 入围 复审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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