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对外招商力量,拓宽招商引资渠道,提升招商引资成效,推动我县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县公开选派一批优秀年轻招商人员到经济发达地区驻外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驻外设置
设立北京、上海、深圳3个驻外招商联络处(暂定)。公开选派9名驻外招商联络处工作人员。每个驻外招商联络处选派3名工作人员(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其中科级干部不超过2名。
二、目标任务
每个驻外招商联络处每年引进不少于2个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的工业项目或高成长性的服务业项目。
三、岗位考核办法
实行年度考核,每年一次。由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联络处引进项目进行统计、认定和考核。
四、选拔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全县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县属国有企业人员(尚在试用期人员除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经对外开放领导小组研究后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二)热爱招商引资工作,综合素质好,具有正常履行招商工作的身体条件和较好的形象气质。
(三)对延津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产业规划和招商引资流程、政策比较熟悉;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沟通协调和商务谈判能力;同等条件下,有在派驻地学习和工作经历,或具备招商引资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考虑。
(四)各驻外招商联络处主任原则上是副科级以上干部,招商人员年龄原则上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经对外开放领导小组研究后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后出生)。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影响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其他不符合选派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五、选派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采取个人自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根据个人自愿和各单位推荐的意见,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核。
(二)面试。本次选派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研究决定。公开选派驻外招商人员工作由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按照岗位设置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选派考察人员名单,报县委研究决定。
(四)岗前培训。选派人员确定后,由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围绕招商的规章管理制度、岗位工作职责、政策与法规、方法与技巧、招商礼仪、产业结构与产业链打造、项目管理与资本运作等方面进行集中培训。
(五)公示。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选拔人员,在延津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管理及激励
(一)选派期间,选派人员完全脱离原单位工作,组织关系、工资及职级待遇在原单位保持不变。
(二)住房、车辆配备及运行、往返车票、通讯费由县政府统一定向支出。日常生活开支方面,按照《新乡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每人每日180元生活标准。
(三)选派人员试用期1年,经考核完成目标任务,且符合干部任用条件的,由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向县委推荐优先使用;经考核完不成目标任务的,结合本人意愿及日常工作情况,由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留任。
七、其他相关事宜
(一)发布公告
依据《延津县公开选派驻外招商人员工作方案》制定招聘公告,并在人民政府网发布。
网址:http://www.yanjin.gov.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3月29日。
2、报名地点: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平安大道与西安大道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
3、报名提交材料:提供《延津县公开选派驻点招商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本次公开选派工作咨询电话:
0373-7692369(延津县商务局)
0373-7692966(延津县人社局)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延津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标签: 选派 招商 延津县 领导小组 驻外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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