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泾县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泾县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发布,计划选聘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对象为具有初级及以上林业专业技术资格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1月12日,资格审查由人社部门会同县林业局负责实施。选聘程序包括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调聘等环节,最终选聘结果将在泾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批准,泾县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具体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全县具有初级及以上林业专业技术资格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公开选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1月4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3)具有3年及以上在编在岗的林业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干部回避有关规定。

(6)符合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报名时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聘公告于 1月4日起在泾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网页和林业局网页统一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泾县人民政府网林业局网页中公布。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1日—1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泾县林业局办公室。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林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

(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3)。

报考者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人社部门会同县林业局负责实施。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数与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低于比例的核减选聘岗位计划数。若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超过30人时,则增加笔试环节。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若等于或少于选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内容、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选聘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计算:

1、(无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

2、(有笔试环节)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本次面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察公示

考察工作由泾县林业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有笔试环节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林业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在编工作年限长者优先)等额确定。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考察对象与选聘岗位人岗相适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考察结束后,如实撰写考察报告,提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察结论。

选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泾县人民政府网站(林业局网页)公示3天,其中确定拟选聘人员有关信息,公示5天。考生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档案。

(五)调聘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县林业局根据考试总成绩安排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林业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在编工作年限长者优先),由人社部门办理调聘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

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泾县人社局、泾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63-5123708(泾县林业局)

0563-5102637(泾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3-5102535(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泾县林业局

2024年1月4日

附件1:2024年泾县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

标签: 选聘 面试 泾县 林业局 报名 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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