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郎溪县“政聘企用”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引进公告

郎溪县为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开展“政聘企用”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引进工作,计划引进15人。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4月15日。引进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双选面试、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引进人才培育期内工资待遇由企业负责,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并可获得薪酬补贴。培育期满后,通过考核者可纳入事业编制,也可继续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放弃事业编制后在企工作满一定年限者可获得留企、购房补贴。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深入贯彻执行《关于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举措》,积极推进“政聘企用”人才引进新模式,加快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郎溪县“政聘企用”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自愿报名、择优选拔、双向选择、共同培育的用人机制。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2024年郎溪县公开引进15名储备人才,详见《2024年郎溪县“政聘企用”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省内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部分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附件1),引进对象年龄要求为:全日制本科生30周岁以下,为1993年3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3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为1983年3月及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与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郎溪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4)目前已在郎溪县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全职工作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线上报名、资格审查、双选面试、考试考核、体检与考察、公示、签订协议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郎溪县人民政府网(www.ahlx.gov.cn/)、郎溪先锋网(www.lxxf.gov.cn/)发布引进公告,引进过程中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上述网站公开发布。

(二)线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17:30止,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

2.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将所需报考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县委人才办邮箱:lxxrcb016@163.com,压缩包名称为“姓名+岗位代码”。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一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相关职称证书及荣誉奖励文件(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式样见附件3)。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报名材料发送后,县委人才办联合报考企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若未收到回复,须电话联系报名点工作人员,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点咨询电话:0563-7027509。

4.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考录用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4月17日17:30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弄虚作假者取消进入下个环节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如报考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即取消其资格。

(四)报考人员与企业双选面试

由县委人才办牵头,组织有关企业与报考人员进行面试洽谈,双向选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双选对接成功的考生确定为政聘企用事业单位储备人才考试与考核人选。

(五)考试与考核

1.笔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时间一般安排在企业双选面试的次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点设在郎溪县。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设定考试大纲,郎溪县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笔试成绩将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郎溪先锋网公布,考生自行访问查询。

2.面试。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若少于或等于该引进岗位计划数时,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根据《郎溪县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开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当参加某一岗位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引进计划数时,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郎溪先锋网进行公布。

3.成绩合成。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统一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数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岗位数1:1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确定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和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确定《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为体检和考察对象,递补人员按照此规定执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引进资格。

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5.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引进各环节的结果均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lx.gov.cn/)、郎溪先锋网(http://www.lxxf.gov.cn/)公示3天。其中,确定的拟引进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5天。

(八)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由县委人才办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

(九)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确定被企业引进的人才与企业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

五、引进人才培育管理

3年培育期内,引进人才工资福利待遇由受聘企业负责,并享受有关人才政策,接受政企双重管理。培育期内,由县委人才办牵头,联合县人社局等单位对储备人才进行年度考核。

六、待遇保障

1.人才培育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由受聘非公企业负责,非公企业需根据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购买社会保险,保障引进人才各项劳动权益。

2.人才培育期间,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薪酬补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按照本科生7200元/人/年、硕士研究生3万元/人/年、博士研究生4.8万元/人/年标准发放补贴。

3.县委人才办牵头有关部门,对引进人才创新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强化政治吸纳,条件成熟的优先发展为中共党员。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中共党员担任非公党组织党内职务。定期开展人才交流活动,协调解决人才学习生活工作等问题。培育期内,引进人才在我县无住房的,可优先保障入住人才公寓,并免收租金。

4.派驻企业培育期满且通过考核的引进人才,可向组织人事部门提交申请,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后,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引进人才也可放弃事业编制,与相关企业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5.鼓励和支持引进人才培育期满后继续在企工作。对于主动放弃事业单位引进资格,且与我县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留企补贴。工作满3年(含培育期)并继续在企工作,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在郎溪首次购房的,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分别给予每人20万、10万、6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对夫妻双方均为引进人才,且都属于购房补贴对象的,按照一方全额一方半额的补贴标准实施。享受购房补贴与我县其他奖励补贴政策交叉重复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不重复享受补贴。

七、有关事宜

引进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等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中共郎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3-7027509(县委人才办)

监督举报电话:(0563)12380-3;0563-7016217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4年郎溪县“政聘企用”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

2.2024年郎溪县“政聘企用”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3.学历学位证明(式样)

中共郎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附件1:2024年郎溪县“政聘企用”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2024年郎溪县“政聘企用”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学历学位证明(式样).doc

标签: 引进 郎溪县 报考 人才 岗位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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