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座落于“孔孟之乡、运河之都”的济宁市,隶属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目前为山东省唯一的集寄生虫病与消化系统疾病防治、科研、临床医疗、人才培养为一体的省属专业机构;分别于1958年、1983年、1988年在全国率先实现基本消灭黑热病、丝虫病和疟疾,取得全国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的“三连冠”;是世界卫生组织媒介传播疾病和食源性寄生虫病合作中心、山东囊虫病治疗中心,出版发行《中国病原生物学杂志》,设有省属消化病与寄生虫病治疗专科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消化病医院,是山东省消化系统疾病防治中心,医院收治患者已覆盖20余个省(市、自治区)以及韩国、印度等国家。
单位拥有在职职工210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1人,泰山学者3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73人,是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培养资格的单位,拥有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先后承担并完成国家级、省部级等科研课题450余项,荣获各级科技成果奖11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5项;全国科学大会奖2项;主编及参编寄生虫病专著60余部,公开发表论文1100余篇。单位先后有16人被推选为国家、省、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人被评选为全国、省、市级劳动模范。先后被授予“全国卫生先进集体”、“全国丝虫病防治先进集体”、“全省卫生先进集体”、“全省丝虫病防治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等各级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5.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https://personnel.sdfmu.edu.cn/)和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网站(https://www.sdipd.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将所有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3420766910@qq.com,每份材料均以“姓名+文档内容”命名,邮件主题栏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如:王某-科研。
报名时间:全年有效。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学位网查询打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其它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否则取消录用资格;(6)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面谈交流及专业测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1.考察。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和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7-2353256
监督举报电话:0537-2353255
单位地址: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办公楼五楼组织人事科520室(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楼中路11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标签: 招聘 山东省 应聘 岗位 寄生虫病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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