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公务用车平台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务用车驾驶员,主要负责县直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务出行公车驾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要求
计划招聘驾驶员5名。要求男性,镇原籍户口,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服务意识;身心健康,无传染病史、无纹身、无残疾,具备履行岗位的身心条件。
二、应聘条件
1.年龄在25-45周岁(1979年3月24日—1999年3月24日出生)之间。持有A1驾照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5年以上驾龄,驾驶技术良好,无酒驾、毒驾行为,未发生过严重的交通事故,三年内无违章驾驶吊销驾照情况。
3.无犯罪记录,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个人征信良好。
4.同等条件下,持有A1驾照、城镇失业人员、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三、薪酬待遇
月基本工资2400元,绩效工资600元。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由应聘者亲自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息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3月2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共3天。
3.报名地点:镇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楼二楼209室。
4.报名应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无犯罪记录证明、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情况证明和个人征信证明等,现场填写《镇原县公务用车平台招聘汽车驾驶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报名材料提交相关部门对有无犯罪、有无交通肇事、酒驾、毒驾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公开测试。采取实践操作、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试总成绩100分,驾驶技能占60%,笔试占20%,面试占20%。驾驶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笔试,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总和前8名进入面试,最后1名成绩并列时驾驶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进入面试。总成绩最后1名并列时,驾驶技能成绩高的优先聘用。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1.驾驶技能测试。驾驶技能主要从安全意识及驾驶习惯、车辆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档、变更车道、会车超车、靠边停车、原地掉头、倒车入库、灯光使用、侧方位停车等方面进行测试,全面掌握应聘人员的驾驶技术水平,满分100分。驾驶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道路交通法规、安全驾驶常识及文明服务常识等,满分100分。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问题、应变协调能力和仪表举止,满分100分。
(四)体检。驾驶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总分前5名应聘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体检包括视力测试及身体检查(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0.8,无色盲;体检中如发现有心脏病、传染病、眼疾等疾病,不适合驾驶员岗位的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缺额依次替补。
(五)聘用。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续签合同。若不再续聘,则聘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聘用关系自行解除。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和举报受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应聘者与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者应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34-5951401
监督电话:0934-7163998
镇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3月22日
标签: 驾驶 聘用 测试 笔试 技能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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