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张家界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大厅窗口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
3.热情耐心细致,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4.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5.具有张家界市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从事公益性岗位期限已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使用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上岗协议。
(二)上岗协议签订后,按照相关规定和本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上岗协议期限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有关规定解除上岗协议。
五、工作内容、地点及期限
工作内容:窗口工作。
工作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人社大厅窗口。
工作期限:工作期限不超过三年。
六、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公益性岗位补贴+单位发放工资(签订上岗协议后,单位依法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七、报名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报名时所有材料提交复印件1份),个人简历一份。
(二)近期免冠照片2张。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至4月3日(8:30—17:30)
报名地点:张家界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506办公室。
联系人:向文化联系电话:18874427799
九、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
(二)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参加面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
(三)考察。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选。
(四)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局人事科提出拟聘用人选,报局党组研究审定后,在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五)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约定试用期一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上岗协议。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2日
标签: 人员 报名 面试 张家界市 上岗 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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