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瑞昌市疾控中心工作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全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体检、公示、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瑞昌市疾控中心领导下,由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
司机岗1名。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4.持有C1及以上驾照,具备10年及以上驾龄,能熟练驾驶手动挡机动车,能掌握汽车基本知识,熟悉交通法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地址
瑞昌市人民政府网。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29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瑞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大楼二楼)现场报名。
(三)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书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彩色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
4.《瑞昌市疾控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打印件);
5.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瑞昌市疾控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提交本人的有关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面试和考核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6.报名统一收取报名费50元/人。
五、考试
考试为面试。面试开考比例1:2(该比例为该岗位招聘数量与实际参与面试人数比例)。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工作能力素质、个性特征、语言表达及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因个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原因出现空缺,按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后,由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昌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没有影响录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录用情况的,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八、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时间要求到瑞昌市疾控中心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瑞昌市疾控中心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经瑞昌市疾控中心同意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薪资待遇:基本工资16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年终绩效根据上级政策及考核情况具体发放。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缴纳社保医保,工作满一年后缴纳公积金。试用期及其他福利待遇与单位其他临聘人员相同,根据单位管理办法发放。
九、本次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瑞昌市疾控中心所有。
联系人:占方亮 联系电话:0792-4222142
附件:瑞昌市疾控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瑞昌市疾控中心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标签: 瑞昌市 招聘 聘用 报名 疾控中心 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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