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招聘工作程序,现对2023年塔城地区考试招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专业教师体检环节中“不合格”人员复检结果予以公示,并将考察环节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体检结果公示期为2024年3月22日至4月1日共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体检合格结果有异议的,在可提供真实依据的前提下,可致电或现场进行实名投诉举报,对于恶意举报扰乱考试秩序的,将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公示期满后提出异议的,将不再受理。(公休日可发邮件,以具体发送时间为准。)
(二)凡体检合格考生均进入考察环节。
(三)考察工作自2024年3月22日起至4月1日。
(四)进入考察考生在附件中下载打印(A4纸正反打印)并填写《考察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进入考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等待考察单位通知或主动与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联系。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考察或未经考察单位同意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结果和拟聘用公示将于4月2日在本网站进行发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相关公告,按要求做好上岗报到准备工作。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01-6239549
联系邮箱:tcrsjsyk@163.com
监督电话:0901-6223804、6268240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10:00-14:00,16:00-20:00拨打)
附件:1、各县(市)及地直各部门(单位)考察工作通讯录202403221313095746.docx
2、2023年塔城地区考试招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专业教师不合格人员复检结果公示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202403221313273969.xlsx
3、2023年塔城地区考试招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专业教师考察表202403221313354662.doc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2日
标签: 考察 公示 00 塔城地区 职业院校 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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