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广东省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拟聘用人员(第十二批)的公示

经公开招聘程序,揭阳市拟聘用黄琳琳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自3月22日至28日。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可享受相应生活补贴。如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并提供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反映人需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公示期内受理单位为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2023年广东省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拟聘用黄琳琳同志(名单见附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揭府规〔2020〕3号)及《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揭市组发〔2021〕6号)等文件精神,拟聘人员正式聘用后,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贴。

公示期间,若对以上拟聘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8日

受理单位:广东省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兴社路89号

邮 编:522031 联系电话:0663-8220380

附件:2023年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拟聘用人员名单(第十二批)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2日

附件:2023年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拟聘用人员名单(第十二批).xlsx

标签: 揭阳市 事业单位 招聘 聘用 广东省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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