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工作需要,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一)招聘名额:警务辅助人员10名(限男性)。
(二)招聘职位:主要承担廉政中心看护工作,工作地点在自贡市廉政教育中心(永安镇),看护任务期间由廉政教育中心集中管理、安排任务,实行倒班制。不承担看护任务期间,由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统筹安排工作。
二、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贡市常住人口或取得自贡市《居住证》的市外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品行端正。
2.身体、心理健康,无肢体功能障碍、无色觉异常、无纹身,矫正视力大于等于4.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能适应值班加班等勤务要求,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职位资格条件
1.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3月24日至2006年3月25日);大专及以上学历(退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专业不限。
2.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持有D、E驾驶证,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西林街167号高新公安分局办公大楼618室,联系电话:0813—4707397。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如实填写《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户口簿或居住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其他学历需提供学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并准备1张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有驾驶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各类荣誉证书的应聘人员应带好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终止)招聘合同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考生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招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招聘机关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70分者,不予招聘。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基本常识等内容,笔试分值100分。
2.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为1.5:1。笔试成绩有效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低于1.5:1的,笔试成绩有效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体能测试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排序。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三个项目须全部进行测试。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不计入总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
放弃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或体能测试合格后放弃进入体检的,在面试成绩高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招聘机关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
注意事项:考生应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自觉放弃测试。
(五)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视力要求无色盲。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进入考察的,在面试成绩高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时须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按体检医院收取为准,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同时,对主要家庭成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审查。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在面试成绩高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考察人员。
(七)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招聘人员公示结束后,对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招聘的,按管理权限报批确认后办理招聘手续;对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且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招聘;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聘,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招聘。因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签订劳动合同
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自贡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工作,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的,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自行终止,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续签合同。
六、待遇
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
七、其他
(一)本方案由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13-4707397。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通讯方式变更等原因无法联系的,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24年3月21日
标签: 招聘 体检 自贡市 体能 人员 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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