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干部队伍年轻化进程,全面提升学院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大学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二级单位设立助理岗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通大组委【2019】27号),经研究,决定在院内公开选聘院长助理2名。
一、工作职责
院长助理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协助学院分管领导开展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服务地方等相关工作。
二、选任条件
院长助理除须具备《南通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学院在岗在编教师中,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踏实肯干,甘于奉献;
2.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 有从事系室主任、副主任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4. 身心健康。
三、选聘程序
1. 个人报名:应聘者按照要求填写《南通大学纺织服装学院院长助理报名表》;
2. 酝酿初步人选:学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能力测试、择优;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初步人选;
3. 上报学校:学院将初步人选上报学校党委,党委组织部会同纪委、人力资源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把关;
4. 研究确定:学院结合学校审核结果,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拟任人选,并上报分管(联系)校领导,经同意后确定最终人选;
5. 发文聘任:聘期一般为三年。
四、日常管理
1. 院长助理不纳入学校干部序列,不对应行政职级。聘用期间,由学院进行日常管理。
2. 院长助理相关补贴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根据考核情况发放。
五、报名事宜
1. 报名方式:应聘者按照要求填写《南通大学纺织服装学院院长助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u.cj@ntu.edu.cn,纸质版交学院综合办公室。
2.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3月25日。
纺织服装学院
2024年3月22日
标签: 学院 助理 院长 人选 服装学院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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