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中市2023年面向防疫医护人员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实践操作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将我县2名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3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916—4821917(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略阳县2023年面向防疫医护人员专项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2日
附件:略阳县2023年面向防疫医护人员专项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
标签: 略阳县 00 2023 防疫 聘用 医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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