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福泉市发布两则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n\n一、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一般工作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持就业创业和就业援助卡,试用期工资1760元。\n\n二、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招聘一般工作员,要求高中以上学历,持有会计资格证书,试用期工资1760元。\n\n以上岗位均待遇为试用期工资1760元/月,个人缴纳部分保险费用自理。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初次参加且距退休不足5年者可延长至退休。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1、福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岗位名称:一般工作员(1名)

招聘要求:年龄为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持就业创业和持就业援助卡人员。

工作内容: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1760元(含个人应当缴纳部分的各项保险)

工作地址:福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街道洒金北路178号)

报名电话:13314447751(郑孟艳)

温馨提示:

1.补贴期限: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初次享受政策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延长至退休。

2.工资1760元/月,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的保险需要公益性岗位人员承担)

2、福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岗位名称:一般工作员(1名)

招聘要求:身体健康,高中以上学历,持有会计资格证书。

工作内容: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1760元(含个人应当缴纳部分的各项保险)

工作地址:福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福泉市东新路53号)

报名电话:18085421616(穆宣霖)

温馨提示:

1.补贴期限: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初次享受政策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延长至退休。

2.工资1760元/月,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的保险需要公益性岗位人员承担)

标签: #福泉市 #1760 #缴纳 #公益性 #保险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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