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综合评定,刘子洋通过笔试、面试等环节,拟录用为我社员工。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至29日。公示期间,欢迎对刘子洋的录用资格提出异议,但需提供真实客观的信息和核查线索,反映人应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刘子洋将正式录用。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规定程序,我社确定拟录用1人,现公示如下。
拟录用人员:刘子洋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1日-29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向我社综合办公室反映。所反映问题要真实客观,并提供具体事实或核查线索,反映人需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10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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